关于银川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2007年是实施《银川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第7年,根据《2007年银川市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显示,我市实施《规划》目标和家庭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就此提出了实现目标的工作重点和策略,以便为进一步推动银川市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未达标指标的实现程度与终期目标比较分析
从统计监测结果显示,《规划》实施效果良好,多数指标基本符合进度要求,部分指标接近或提前达到2010年《规划》目标,但少数指标出现下滑,达标难度较大。《规划》可量化目标共有25个,未达标的指标有11个,占44%。(详见表一)
表一 儿童发展规划可量化指标未达标情况表
|
主 要 监测 指 标 |
计 量
单 位 |
2006
年 |
2007
年 |
2010年
目 标 |
未达标
情 况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2.78 |
11.99 |
10.63 |
-1.36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59.66 |
57.49 |
32.10 |
-25.39 |
|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 |
76.16 |
92.30 |
98 |
-5.7 |
|
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86.49 |
85.6 |
98 |
-12.4 |
|
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 |
% |
9.43 |
8.68 |
98 |
-89.32 |
|
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 |
% |
1.74 |
0.83 |
65 |
-64.17 |
|
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 |
% |
64.98 |
67.74 |
98 |
-30.26 |
|
农村改水受益率 |
% |
45.57 |
55.22 |
90 |
-34.78 |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47.05 |
55.22 |
80 |
-24.78 |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 |
74.95 |
79.59 |
80 |
-0.41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20.58 |
28.52 |
60 |
-31.48 |
二、儿童发展规划及家庭教育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2007年实施《规划》统计监测分析,可以看到我市的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学前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银川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仅为66.5%,其中男童入园率为67.34%,女童入学率66.10%,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尚属起步阶段,多数地区利用布局调整闲置资源进行学前一年以上教育活动,内部设施不全,师资力量薄弱,严重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
(二)家庭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工作仍是薄弱环节。
银川市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未能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家长学校的教育理念、内容、方法缺乏创新,社区家庭教育尚未形成规模,城市和农村及城市各学校间家庭教育工作发展不均衡,家庭教育经费无保障,成为银川市家庭教育工作开展的瓶颈。家庭教育问题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2、政府应将其纳入国民教育整体统划之中,加强对家庭筹规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的监督和管理,而不应使家庭教育游离于整个教育体系之外。
3、政府应设立家庭教育职能部门。负责整个社会的家庭教育工作,使之从政府的角度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力度。
4、家庭教育特别是农村的家庭教育应该寻求法律的支持并实行政策干预。建议家庭教育立法,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制的轨道,强制农民家长对家庭教育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实现。
5、政府应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财政投入,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决不仅仅是公民个人领域和私事。作为一项社会事业,政府理应在社会二次分配中投入更多的费用到家庭教育事业中。
6、应构建家庭教育的网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家庭教育组织机构,为农民家长提供基本的学习场所。同时建议兴办广播函授学校培训家长。家长没有接受家庭教育知识培训的,其子女不得入学接受教育。
7、应加大对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工作的力度。应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讲学活动、家长交流活动等,重视在父母中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知识方法。
8、建议在高职或大学课程中设立家庭教育必修课。家庭教育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因此,应该在系统教育中,以必修的形式设立家庭教育课程,为那些即将完成高等教育学业,即将走入婚姻和家庭的年轻人讲授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以保证他们成为父母后培养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9、规范家庭教育教材,并纳入到成人教育教材体系之中。国家应该制定标准规范的家庭教育教材,并经常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时代发展中家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改革教材,作为成年人教育的必备教材。
(三)关于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
学前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奠基工程,农村学前教育是整个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需要不相适应,加快推进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
1、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多种形式办好农村幼儿园。
(1)农村幼儿园建设应当依据村镇总体发展规划,以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和兼顾办园效益为原则进行合理规划。原则上每4000~5000名服务人口应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每个乡镇应当至少举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经济条件较好、人口和幼儿较多的行政村,可以单独举办幼儿园;人口和幼儿较少、相距较近的行政村,可以几个村联合举办幼儿园;经济基础薄弱、人口稀少的偏远山区,可以由小学或教学点举办学前班或设立独立办班点,实行幼、小合办,方便当地幼儿接受早期教育。
(2)大力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乡镇规划中心幼儿园建设,确保到每个乡镇都建有中心幼儿园。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承担举办中心幼儿园的责任,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中心幼儿园建设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确保安全、适用,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3)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采取联办、股份合作等形式举办农村幼儿园。鼓励村民自治组织举办村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必须符合当地幼儿园建设规划,达到基本办园条件,按规定程序审批。民办幼儿园享受政策规定的优惠和支持。
(4)逐步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加强幼儿园教育,引导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目前,各地要把非正规幼儿园纳入管理范围,结合实际加以规范,保障农村幼儿能够接受学前教育,其在园幼儿应纳入学前教育统计范畴。同时,要提高学前班教育水平,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学前班教育向幼儿园教育转变。
2、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经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重点支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整体推进县域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确保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积极筹措发展经费,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支持本地学前教育发展。
(2)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制度,遵循既减轻农民负担、又促进事业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按教育培养成本在扣除财政拨款等经费后实行合理收费。各地应积极建立救助基金,探索建立救助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入园资助。
(3)、要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保障幼儿园的用水用电、改扩建和新建等,执行中小学的缴费标准。
3、大力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与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教职员工依据国家编制标准配备。争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数纳入公办中小学教师核岗定编总体规划,具体核定工作与中小学教师核定工作同步进行,逐步形成根据幼儿园人数核定教职工人数的动态平衡机制。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当保持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数量。
(2)依法实施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农村幼儿园新进教师应当从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校的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争取实施农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骨干教师。农村幼儿园教师达到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保健人员、保育员、食堂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3)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按照幼儿园教职工提供劳动服务的情况,依法确定教职工薪酬。要确保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公办园幼儿教师享有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在职称评审、优秀教师评选等方面应向农村幼儿教师倾斜。
(4)、提高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序列,建立健全园长、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岗前和岗后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全员培训计划。要建立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逐步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要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教师到乡镇中心幼儿园任职,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4、全面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用正确的教育观指导学前教育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先进学前教育理念。幼儿园要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强调寓教于乐,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要积极探索学前教育的新方法,注重幼儿早期身心发展和个性发展,做好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
(2)、加强幼儿园与家庭、村镇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村民自治组织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能力,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儿童生存环境有待改善。2007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
及率、改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55.22%、55.22%和28.52%,距2010年目标值80%、90%和60%差距较大。
(五)婚前医学检查意识淡薄,检查率持续下降。
婚前医学检查是发现和控制遗传病,保护下一代身心健康的有效手段。开展婚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新的《婚姻法》实施后,婚前检查由原来的约束性变为自觉行为,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人数大幅度减少。婚前医学检查率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由2001年的81.88%下降到2007年的3.59%,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遗传类疾病、传染类疾病和出生缺陷的发生。
三、促进儿童健康及家庭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教水平,鼓励和支持公民个人办园,积极创办多种形式共存、非正规与正规并举的农村幼儿教育格局。希望各级政府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农村学前儿童如期受到良好的教育,尽量缩小城乡差别。
2、要大力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
加大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经费投入;涉及家庭教育工作的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和配合,强化职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抚育知识。家庭教育只有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才能为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优化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继续加大对《规划》的学习宣传力度,传播媒介要积极创造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提高社会对实施《规划》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使“儿童优先”原则形成广泛共识,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农村改水改厕进度加快, 给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4、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启发和引导公民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各级卫生保健机构要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指导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5.各级妇联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家庭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总结会,促使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6.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部分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人员外出培训、观摩、学习。
7.各级家庭教育学会应注意搜集资料,编排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小品等文艺节目到各县(区)巡回演出。使更多的家长掌握科学的家教方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8.主管部门与少管所联系,组织表现好的劳教人员到学校进行现场说教活动,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争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好少年。
9、针对受教育不同程度的家长,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在家庭教育内容上,家长要重视感恩教育。
10、家长要让孩子在家多动手干活,给孩子创造机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1、 教育家长正确对待校园学生受伤害行为
银川市妇联
200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