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宁夏第二届少儿书法绘画作品展示活动细则
一、时间及参展对象
1、2010年4月—5月10日,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进行作品初选。
2、5月下旬,在银川市进行获奖作品展示。
3、报名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5—18岁少年儿童。
二、项目及要求
书法类:1、硬笔书法:用铅笔或黑色墨水钢笔书写,用A4大小纸张。2、软笔书法:用宣纸,尺寸不限。3、篆刻印章,任意选料。以上作品书体以隶书、楷书、行书、篆书、草书为主。
绘画类:分国画、水彩、水粉、儿童画。国画的纸张不小于四尺对开(110×32cm),水彩、水粉、创作的纸张规格定为55×39cm。
参赛作品一律要求统一简裱。
三、评选组别及要求
1、按照年级年龄段每项分别设置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
2、参赛人员每人限送作品2幅(件),不准请人代笔,聘请书画专家担任评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现场评选。评选程序分初评、复评、终评。
3、参赛作品应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姓名、年龄、年级、性别、校名、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
四、总结表彰
1、参展作品奖
本次活动设书法、绘画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组织奖
对在本次活动中积极组织、报送作品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3、编印宁夏第一、二届少儿书法绘画作品展示活动获奖作品选。